法律小知识:何为诬告陷害罪?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什么?

2023-04-12

诬告陷害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,它是指捏造犯罪事实,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,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。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小偷历来是个比较忌讳的词,往往有着不好的意味在其中,感觉被冠上这个词非常的令人羞耻。家长从小就教导孩子要诚实,不能乱拿别人东西,绝大多数孩子会记在心里,所以一旦被人诬陷成小偷时会觉得愤怒和尴尬。




被诬陷确实很无力,大庭广众之下偷人指指点点,没偷的心理上会有源源不断的压力,很可能会逼得人走入歧路。曾经有一个小女孩在学校门口超市里买东西,却被老板诬陷偷东西还大肆宣扬,逼得小女孩一跃而下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

有了令人心痛的前车之鉴,那么如果有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?


被诬陷内衣店偷衣服,受害人向商店索赔


唐女士前几日去了一家新开的商场买东西,路过一间内衣店时,觉得款式不错价格也不虚高就进去看看。导购员很热心的上来为她介绍款式、面料等等,并给她指出试衣间的位置,称有需要可以试穿一下。


内衣跟其他衣服不一样,试穿过后才知道究竟合不合适,唐女士很清楚地记得自己拿了三件进去,试穿之后有一件不合适就放在了试衣间内。





唐女士带着其余两件付款回了家,不料第二日就有那家内衣店的收款员发信息,询问是不是结账的时候忘记结一件内衣的账,如果试穿还可以的话现在补上钱也行。


唐女士只觉得奇怪她就带走两件内衣,哪来的第三件还付款,自己有必要跟他们说清楚,唐女士就把当日的经过完整地说了一遍。


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,谁想又发来消息称查看监控也没有发现内衣在哪,试衣间也去过了没有。收款员对唐女士说若是你真拿走了,就几十块钱补回来就行了没人说什么。


唐女士压抑着火气与对方交谈,不料对方认定了自己是偷衣服的贼。唐女士一气之下又回到那家店,正好店长也在,让她们调监控录像出来,看看究竟是不是自己拿的




对于自己被诬陷偷东西一事唐女士很生气,双方争执很久后结果也没有出来,为了息事宁,店长声称可以补偿唐女士300元的衣服,唐女士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要店家赔偿,店家不同意。


被诬陷怎么办?


唐女士确实被诬陷,店员需负什么责任?


诬陷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及诬告陷害罪,在本案中有一件衣服在唐女士试穿后不见了,但是店员没证据证明是唐女士所为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捏造事实,诬告他人,企图对他人提起刑事诉讼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;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可以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罚款,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



唐女士也不能直接断定店员在捏造事实,因为他也拿不出具体证据证明自己没拿,一般而言我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,既然店员主张唐女士偷东西就要拿出证据。


拿不出证据就涉嫌诬告,属于违法行为,那么是不是说店员侵犯了唐女士的名誉权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


唐女士能用侵害名誉权索赔么?


我国法律规定,公民或法人享有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,从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,这是人格权的一种。人的名誉也是人格的重要内容,受法律的保护,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。


凡败坏他人名誉、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,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,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。也就是说,名誉权受侵害的前提条件是在社会公众层面进行传播,一旦达到这种程度就构成侵犯名誉权。







在本案中自始至终店员与唐女士的谈话都在手机里,是私底下的沟通,且并没有对唐女士的怀疑进行侮辱和散播,所以店员的行为不宜认定为侵犯了唐女士的名誉权。


唐女士索赔的基础建立在自己确实受到了侵犯,这样侵权者才有义务承担赔偿费用,所以本案中唐女士可以拿到一定的精神补偿,但却很难拿到自己侵犯名誉权的赔偿款。


换成我们又该如何做?


总的来说,被诬告时一定要让对方拿出证据,对方执意不让走的可以立刻报警,请求警方为你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,这是你的权利也是警察的义务。


其次,在这个过程中,有人执意让你摘下包检查的还有搜身检查,可严厉拒绝立刻报警。对方把事情闹得太大了,严重影响了你的社交和生活,带上证据向有关部门起诉,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。




遇到事情不要慌张,越慌越头脑会不清晰,对于面前的处境就会认知不清,到时候污水了怕是被诬陷成真了。在没有证据证实自己确实没参与的时候,可以直接选择报警,让警察来帮忙找证据。


其次还要做好心理准备,外界的议论或许会给心理带了严重负担,但一定要保持一种“无不怕,我又没干过坏事”的坦然。


如果确定自己是被诬陷了,而且行为人有着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歧途,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,依法应给予治安处罚。


受害者找到证据后一定要坚持上诉,《刑法》规定情节严重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《民法典》也规定民事主体有名誉权,侵犯主体名誉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


当然,若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,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,被人诬陷证明自己的清白可索要一定的赔偿,但也需要适可而止,毕竟你好我好大家才能好。


对于此事,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?



参考文献:《民法典》、《刑法》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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